一是领导重视,组织严密。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专门开会研究,副局长卢文涛组织召开了税源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内勤会议,专门布置此项工作。办税服务厅按要求整理出没有核查的企业139户和前期已经核查的26户,下发给各税源管理部门,并详细明确了调查要求。
二是明确分工,落实责任。在调查过程中,办税服务厅指定专人负责发票的交验、缴销工作,各税源管理部门与办税服务厅紧密配合,逐户进行实地调查,了解其生产经营、发票开具等涉税情况。对找不到法人的纳税人,多次到其居住地查找,并通过公安部门及其亲朋好友进行查找;对长期停产或开业至今未经营的纳税人经实地调查后,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的基础上,一律交验、缴销其发票;对可能存在问题的商贸企业、服务型企业及小型工业企业采取多次突击调查方式,调查其真实经营状态。
三是分析原因,制定措施。调查结束后,认真分析了纳税人没有及时交验、缴销发票的原因,明确了下步工作措施:继续做好发票政策宣传、辅导工作,加大力度查处利用发票偷逃税的违法纳税人,在全社会营造一种“以票管税、依法用票”的良好环境;进一步提高税务人员征管能力和财务人员的基本素质;对连续三个月“双零”申报的纳税人,按照此次调查方法对其进行调查处理,并形成长效机制。
